世界遗产“突出的普遍价值”评价标准的演变
【摘要】: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下称《公约》)是最具普遍性的国际文化遗产保护工具。《实施世界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下称《操作指南》)中含有评价世界遗产“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标准(下称“标准”),30年来不断修订,反映出世界遗产保护运动的发展轨迹。
本文以《操作指南》中文化遗产标准的修订为切入点,通过对30个版本的《操作指南》及背景文件的研究,阐明标准变化的原因、方式和效果,探讨标准修订的未来和意义,并反思标准修订过程给中国世界遗产保护工作的启示。
本文明确提出,标准修订的根本原因是教科文组织要促进世界和平的目标:它为促进人类团结,强调《世界遗产名录》(下称《名录》)的代表性;为识别人类普遍认可的价值观,推动世界遗产领域对突出的普遍价值概念不断阐释;为回应不同时代的挑战,推动文化遗产定义的扩展。标准修订的直接原因是《名录》的建立:分析《名录》对不同文化和地区的代表性,反思突出的普遍价值概念,评价缔约国特殊的申报案例都可能导致标准的修订。特定时代的影响,包括社会背景、遗产保护及相关学科观念的发展是导致标准修订的外围原因。
本文将标准修订的历程分为四个阶段,分析上述因素对标准修订的影响方式及结果,发现有一致的根本原因、共同的变化方式、不同的修订内容、前后的传承关系。标准修订改善了《名录》的代表性,阐释了《公约》中的突出的普遍价值概念,拓展了《公约》中文化遗产的定义。标准修订过程必然存在矛盾和困难。未来,标准将继续修订,使《公约》在新的时代继续发挥作用。
突出的普遍价值是人赋予的,是相对的、变化的。标准是相关者对特定时代的问题的创造性回应,是永不完结的再创造的过程。它对于教科文组织、遗产保护专业领域、缔约国具有不同的意义。中国尚未充分参与标准的修订过程。中国的申报历程反映出对标准的转变把握不够准确。未来,中国可以参与标准修订来更好的阐释自己的文化特性,改善《名录》的代表性,把世界遗产保护运动的目标和国内遗产地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