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直播著作权侵权问题研究
【摘要】:网络游戏直播是指网络游戏主播或网络游戏直播平台通过互联网将游戏操作的画面传播给不特定的第三人的一种新的娱乐方式。网络游戏直播近些年的不断发展,不仅受到了游戏粉丝们的热捧,还引发了游戏厂商、游戏主播、网络游戏直播平台等各大相关利益主体的关注。游戏直播是否需要经过游戏厂商的许可,玩家是否有权分享游戏直播带来的巨大利益,未经平台许可盗播游戏画面是否构成侵权、侵犯哪个主体的权利,也是实务界和理论界共同关注的热门话题。要回答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分析网络游戏画面和网络游戏直播画面是否属于作品,直播对游戏画面的使用的性质是否属于合理使用,以及侵权责任承担的问题。在本文的论述中,绪论部分主要介绍本文研究网络游戏直播著作权侵权问题的背景及文章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其次是关于网络游戏直播的基本理论,在介绍网络游戏的概念和网络游戏直播的传播方式和特征之后,对网络游戏直播侵权中可能涉及的著作权客体,即网络游戏画面和网络游戏直播画面的性质及权利归属进行探讨;接下来对网络游戏直播领域著作权侵权行为进行合理使用分析,从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过错等“四个要素”分析网络游戏直播领域侵权责任的判定,同时对侵权行为中可能适用的免责事由即“避风港原则”的适用进行分析;最后指出网络游戏直播领域侵权实践中面临的问题并提出规制建议。首先,应该加快立法的进程。然后,完善损害赔偿的计算机制,有必要时应该引入惩罚性赔偿;最后建立健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加强集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