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耕地标准样地设计与应用
【摘要】:
样地法作为一种耕地等别划分的方法,在我国的研究刚刚起步,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采用优质、劣质双向式标准样地在县域内划分耕地等别的相关研究。本文以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为例,所进行的样地法基本思路为:通过设置优质、劣质双向式标准样地体系,对各乡镇的最高分值(等别)、最低分值(等别)进行双向控制,保证各乡(镇)之间等别的平衡可比;然后将其他分等单元与本区域的标准样地进行比较,按照差异性数值的大小划分等别。
分等结果表明:卧龙区Ⅰ~Ⅲ等的耕地中,有87.6%分布在冲积、湖积平原区,主要土壤类型是在河流冲积物上发育形成的灰潮土、在湖相沉积物上发育形成的砂姜黑土;Ⅳ~Ⅵ等耕地中,有61.4%分布在垄岗区,主要土壤类型是洪坡积物上发育形成的黄褐土:而Ⅶ、Ⅷ等耕地集中分布在丘陵区,主要土壤类型是残坡积物上发育形成的粗骨性黄褐土,等别结果分布总体上体现了不同地貌类型、土壤条件下耕地质量的差异。另外,利用210个样点单元的标准粮产量(Y)与其对应样地法土地质量分(X)进行线性拟合,判定系数R~2等于0.876的含义是指Y的变异中有87.6%是由X引起,表明了样地法土地质量分的高低较好地反映了耕地的生物生产力水平。总之。优质、劣质双向式标准样地体系的建立与应用,不仅能够得到可靠的分等结果,而且具有一定的研究与应用价值,可为我国县域样地法分等提供方法与模式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