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正的伦理研究
【摘要】:
教育公正是社会公正在教育领域的延伸,教育公正的实现程度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公正,并最终影响社会成员权利与义务的实现。目前,由于各种原因我国教育领域依然存在很多不公正问题,使社会成员的基本受教育权受到损害,也制约着我国社会的和谐与发展,教育公正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从伦理学角度分三个部分对教育公正的理论与现实进行梳理,试图从多个层面探寻我国教育公正实现的途径。全文的结构和基本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教育公正概说。从教育公正的内涵界定和教育公正的根本问题两方面入手,概述了教育公正的理论及其历史发展。中西方学者在不同历史时期对教育公正的内涵有着不同角度的界定,当代教育公正的内涵包括教育基本权利完全平等、教育非基本权利比例平等、教育机会均等和教育补偿四部分内容;与公正的根本问题一脉相承,内涵所揭示的教育公正的根本问题在于教育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分配的公正。
第二部分,转型期我国教育公正问题透视。详尽分析了我国当前教育公正问题的现状和诱因。当前的教育不公正有四个最突出的表现,即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利的损害、教育资源配置的短缺与失衡、教育机会的特权化以及学校体制的等级化;结合我国当前社会的实际,我们从四个方面分析教育不公正状况的诱因:转型期不同社会阶层资源占有的不平衡、现行教育制度与政策的偏颇、教育腐败的普遍存在和教育慈善事业的落后。
第三部分,我国教育公正的实现途径。汲取教育发达国家的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提出我国教育公正的实现途径:在价值领域确立教育公正的原则、在制度领域完善教育公正保障机制以及在社会公益领域加强维护教育公正的民间力量。在价值领域,教育目标设立和教育活动过程中教育主体的行为准则以公正为基本价值诉求是教育公正价值原则确立的方向;在制度方面,三级教育之间、城乡之间以及地域之间教育经费投入和其他资源配置的均衡化是公正的首要保证,应该体现按比例平等的原则,根据我国当前的实际问题制定的促进教育机会均等的公共政策则是随着转型期社会变革的需要而不断调整的,而弱势群体教育补偿制度化是我国目前迫切需要进行的制度创新与改革,最后,还应该建立、健全教育政策公正评价体系,对教育政策是否有利于公正的价值目标进行效监测和评价,这是政府承担促进教育公正职能的重要体现;在社会公益领域,加强维护教育公正的民间力量,通过健全教育慈善事业的组织和运行机制、拓宽捐资助学的渠道等手段对教育公正的制度保障进行必要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