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破产的法律冲突与法律适用
【摘要】:跨国破产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破产,即债权人或债务人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者破产财产位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跨国破产涉及复杂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问题。由于篇幅和体系所限,本文只能择其要者进行论述。本文共分6章,各章主要内容如下:
本文第一章首先对破产及跨国破产的概念进行了界定,然后对跨国破产法律制度的的形成、发展与现状加以阐述,为以后各章的展开奠定了基础。
本文第二章阐述了跨国破产案件的管辖权。本章主要介绍了跨国破产中的管辖权原则及理论,并在此基础上对跨国破产的管辖权冲突与解决进行了探讨。
第三章是本文的重点,详细论述了跨国破产中主要法律问题引起的法律冲突及其法律适用。传统上对跨国破产的法律适用往往笼统地规定适用法院地法。本文认为,根据跨国破产及其法律冲突的特点,宜采分割制,并允许法官在公正、公平的基础上行使自由裁量权。
本文第四章阐述了跨国破产裁决的域外承认与执行。对跨国破产裁决的域外效力采有限普遍主义立法几成共识,所以本章着重讨论执行问题,并对跨国破产裁决域外承认与执行的立法典范英美立法作了简要介绍。
第五章对跨国破产的国际统一化运动作了概括阐述。本章从区域性和全球性角度,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立法成果进行了归纳与总结。
本文最后一章阐述了中国跨国破产的立法现状、司法实践和立法建议。这一章是作者联系我国的实际对前五章论述所做的回应与总结,重点阐述了作者对中国跨国破产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