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环境法发展趋向及对中国环境法影响
【摘要】:本文主要針對國際環境法發展趨勢做探討,其中並包含了中國環境法立法方向之研究及國際環境法對中國環境法立法之影響。本文為國內第一次將國際環境法對中國環境法影響做深入剖析的研究報告;也首先提出了未來國際環境法可能發展之方向。
第一章為「環境法依據及其基本原則」。主要分為“中國環境保護法分析”及“國際環境法依據及內容分析”兩大部分。前者就其基本原則、法律結構、監督管理制度及法律制度等各方面探討,後者則依國際環境法發展之三個重要階段,四人主題宣言就其內容及精神做了詳盡之分析。「中國環境保護法」之立法,經過筆者仔細分析、解構、發現其立法之方向僅為原則之確立,有如環保法規之「憲法」,而這原则則基於“三項建設、三同步、和三統一”。簡單的說,即是經濟與環保並重,不得偏廢。中國經濟發展較晚,環保問題更不受重視,在環境立法上顯然較為落後,就是立法原則亦落後歐美日先進國家二、三十年,例如其立法原則中之“預防與治理共構原則”則是美國在二十年前所提,現在已推廣至“預防先於治理”。如果沒有製造污染,那來的治理工作。因此,在二十一世紀的環保觀念應是不製造污染;縱然有廢水、廢氣及廢棄物產生也應全部資源化,達到完全生態的境界。至於「國際環境法依據及內容分析」中指出人類在1972年斯德哥爾摩“環境宣言”後,每隔十年便有一次重大的環境保護會議及宣言,而這些都是國際環境法訂定的基本依據,這其中包括了「人類環境宣言」、「世界自然憲章]、「里約熱內盧宣言」及「二十一世紀議程」四個重要文獻,這四個文獻都有其發生之背景因素;也代表了人類文明進化軌跡。其宣言內容也從單純的保護稀有動植物,到全面性的地球環境保護,從外層空間到海底及地底下都是保護之範圍。筆者試著就每個宣言之基本精神及原則做詳盡之分析,以瞭解國際環境法發展之方向。
第二章為「國際環境法之淵源及其發展」。本章中主要探討國際環境法之源頭及其發展之軌跡,共分“國際法與國際環境保護”,“國際環境保護法的形成及原則”,“國際環境保護條約分類研究”三大部分做研究分析;二十世紀中葉以後,環境污染問題漸漸從國內問題發展成國際問題,而各國之國內法已無法有效管制國際污染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