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性的寻求:从“开明专制”到“市民运动”
【摘要】:
本文意图分析梁启超的宪政思想,而这一意图首先就需要讨论如何研究梁启超的宪政思想以及怎样界定梁启超的“宪政”之路。通过对当前梁启超思想研究成果的梳理,本文反对梁启超法学研究中的文化论预设和形式主义分析两条相反的路径,而是将研究路径确定在从梁启超的政治与法律论述入手,将梁启超思想定位于“立宪过程”这一更广阔的宪政维度,而非以宪政的已成结果或成熟状态来作为评判梁启超的标准。
这一目的将我牵引回梁启超在1906年-1921年间的论述。通过对这一阶段梁启超写作的文本分析与历史对照,本文从梁启超对开明专制、政党政治和市民运动的表层论述深入到梁启超思想中的隐微含义。将梁启超思想的变量提取出来,更有利于客观的对比各要素,并避免过于武断地将中国问题抛出理论的共通性。在此基础上,借用现代和西方的一些理论来研究中国问题就仍然是可以是适用的,这样的关照有助于发现中国宪政的困境和中国宪政道路的争论所在。
本文因此分为三个部分:在第一部分导论中,我对目前学界对于梁启超的研究进行了一个梳理,并据此提出了自己的选题依据和方法论;而在第二部分主体部分中,将首先依时间顺序分为三个阶段论述梁启超1906年-1921年的思想变化,继而通过对主权、政治与法律的关系、合法性与正当性的一系列讨论,理论化了梁启超零散的宪法学思想。本文认为梁启超的宪政思想转变起源于他对国家主权的政治与价值判断的变化,这一判断决定了梁启超对法律论与政治论的取舍,以及相应的对国会、政党、地方自治等一系列问题的认识;在第三部分的结论中,本文由表及里地分四个层次评述写作的主旨,回答了研究梁启超宪政思想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