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治理主体关系研究
【摘要】:
社区治理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研究与实践课题。当前我国广泛开展的城市社区建设有着深刻的社会经济体制发展背景,社区成员既自发地表达个体利益的各种诉求,又承载国家(政府)行政不作为部分的具体事项,尤其是现代社会,社区成为国家与社会在地域管理上的一个过渡地带,一个共有交涉的公共空间。
在社会激烈转型的背景下,我国社区治理研究刚刚起步,探索之路还很漫长,有的学者提出社区自治是社区发展的主导模式,最终目的是社区治理主体按照一定的原则,处理社区公共事务,使社区达到一个“善治”的理想状态,不仅使社区成员有强烈的归属感,同时也促进了由多个社区构成的社会趋于和谐,培育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本文试图从职能的角度对城市社区治理主体进行划分,引入决策主体、执行主体和监督主体的概念,以执行主体(业主委员会)在社区治理实践中遭遇的困境为主要切入点,解读城市社区治理权力运行的多向、互动状态,分析社区治理主体与利益主体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希望揭开由于社区治理主体缺位、授权不明、监管失效,致使社区治理不力的原由。通过美丽园个案,解读主体片面强调自身权益,排斥其他主体权益申诉,并由此产生冲突的原因。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和谐社区构建的目标,就如何理顺城市社区治理主体关系,构建和谐社区提出对策和建议,帮助城市社区治理主体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进行准确定位,明确职责,履行义务。力求为社区形成良好、有效的自我管理机制提供一些借鉴。
本文选择以系统理论、治理理论为主要理论基础,以个案调查的实证研究的方法构建论文的体系。只针对社区治理主体关系进行研究,因研究和分析的需要,本文对社区治理主体的划分和定位方面的论述占有一定的比重,社区治理的客体也有一定质和量的分析,但本文对社区治理规则和治理过程的论述不是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