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公正原则审视我国城市扶贫政策及实践
【摘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最近的几年间,在我国的城市中逐步形成了新时期城市贫困群体,这一群体的构成、形成原因、生存现状、思想状况以及需求的变动趋向都不同于传统的城市贫困人口。社会公正原则理应成为制定城市扶贫政策的基本价值理念依据,但“公正”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它在各个不同的具体历史阶段往往有着不同的内涵和理解。显然,原有的城市扶贫政策和社会公正理念已经不适应新的现实情况了。这就强烈地要求一种新的社会公正理念来指导城市扶贫政策与实践,为城市扶贫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不仅有助于我国城市扶贫政策的完善和扶贫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而且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我国的现代化进程、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由四部分构成:第一章介绍了改革开放前社会公正原则在城市扶贫政策与实践中的展现。当时的社会公正理念是在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的“平均主义”观念。第二章介绍了新时期新的城市贫困群体的出现及对城市扶贫提出的挑战。这一章关注了这一群体的构成、生存现状、思想状态、需求变动趋向以及其中的性别差异问题,具体分析了其出现的原因,指出新城市贫困群体的出现对城市扶贫工作的期望值及原有的社会公正理念都提出了挑战。第三章由挑战引发的对社会公正原则的思考。借鉴了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我们认定新时期的社会公正原则应包括四方面:一是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二是提供公平的机会;三是允许合理的差距;四是提供有利于劣势者的积极的差别待遇。第四章是从社会公正原则审视现有的城市扶贫政策。从社会公正原则审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相关的医疗、住房、养老保险、再就业、教育方面的政策,以及非政府组织的城市扶贫工作,指出其中的不足之处。第五章是依社会公正原则,完善城市扶贫政策与实践。具体说来,就是要发挥政府的扶助和引导作用;要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同时也要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