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公用事业价格监管问题与对策研究
【摘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的关键是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职能的前提是厘清政府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关系,既要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也用注重发挥政府作为市场“游戏规则”制定者与裁判员的作用。价格监管作为政府规范市场的重要行政职能之一,在现时政府职能转变的大背景下,其监管理念及模式也应随着政府执政理念、职能的转变而适时调整,与经济社会发展背景相适应的价格监管制度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效运行,维护价格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经者和消费者的权益具有重要作用。为了维护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核心地位,现时,我国97%以上的商品和服务由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价格水平,政府只对其价格行为进行监管,3%以下涉及国民经济发展以及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商品和服务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因公用事业涉及民众生活的基础方面,事关国计民生和千家万户,意义重大,为了保证公用事业的公益性及其惠民的本质,政府对公用事业的价格通过行政手段进行干预,政府部门对公用事业价格进行监管的本意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国家经济的发展与人民群众的利益。但现实中,由于监管理论、制度的滞后,定价的不科学,监督检查的缺位与不足,导致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公用事业领域也常常发生价格秩序混乱的现象,如供水、供电、燃气等公用事业领域存在的不正当价格、乱收费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以及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化德县作为内蒙西部的一个小城市,公用事业领域价格问题同样严峻而突出,文本通过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公用事业价格监管理论,实践经验,对化德县目前公用事业价格监管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其原因、改进的方法进行了分析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