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的法经济学分析
【摘要】: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而公司治理是公司制度的核心,也是判断现代企业制度是否真正建立起来的依据。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和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完善的公司治理是我国公司在激烈的世界经济竞争中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必备条件,也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我国目前并未建立起正常有效的公司治理模式,实践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因此,我国在完善公司治理方面应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起合理的公司治理模式。公司治理本就属于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门学科的交叉部分,所以只从单一学科的角度去完善公司治理是不完善的。笔者在文中尝试运用法经济学的研究工具来研究公司治理,将法学理论与经济学研究工具相结合,抛砖引玉,希望能为公司治理问题的解决尽到微薄之力。
文章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从公司治理和法经济学的基础理论谈起,明确各自涵义及两者的联系,将契约经济学所涉及的产权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及委托—代理理论与公司治理联系起来,形成公司治理的法经济学理论基础。第二部分通过比较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由于经济、历史传统、政治制度等因素的不同而形成的三种典型模式,即美、德、日模式,分析出三者的优劣及发展趋势,以供我国借鉴之用。在第三部分中,通过比较分析找到我国公司治理的问题所在,并总结了新《公司法》对我国公司治理的影响。第四部分在前三个部分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了产权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总结出通过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完善委托—代理关系中主体的资格、建立和健全经理人市场及引入激励相容机制、以及通过将各方利益纳入到同一个利益函数中达到利益相容来完善和健全我国的公司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