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社会工作与中国社会治理相结合的探讨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取得巨大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大量的社会问题,如失业问题、社会保障问题、养老问题、住房问题、就业问题等等,这些问题能否得到妥善解决关系着未来中国的发展。体制改革之后,在城市传统的单位制解体,原有在生产生活等各个方面受单位管理的社会成员已经不再由单位所负责,成为独立于组织之外的“自由人”;在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实行以后,集体化式微,家庭成为独立的个体从事生产活动。传统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管理方法已经不再适合管理由众多脱离单位或组织管理的成员所组成的新的社会。因此,如何对体制改革之后形成的新的复杂的社会进行管理,成为执政者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中提出了社会治理的概念,“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这将成为未来社会治理的一个新的发展方向。很大意义上体现了执政者对于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的重视。这里所说的社会组织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工会、共青团等带有行政色彩的社会组织,而是独立于政府之外、不受政府或其他组织干预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社会组织,如社会工作组织、行业组织、民间慈善组织等等。而专业社会工作作为一项有着专业的理论体系、科学的方法、充足实践经验的专业和职业,依托社会工作机构,近年来在中国发展迅速,在社会治理的具体实践中逐渐发挥出不可替代的作用。
专业社会工作因其所具有的在解决问题、提供服务上的专业技巧和方法能在对社会的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在中国存在着两种社会工作,一种是本土性的社会工作,另一种是源自西方的专业社会工作。在中国,发展本土的社会工作和发展西方专业社会工作之间还存在一些争论。本文主要针对社会治理的新的特点和要求,通过对源自西方的专业社会工作与中国本土性社会工作的系统分析,找到一种适合中国社会治理的社会工作,来作为社会治理的手段和工具为社会治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