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高校董事会运行机制研究
【摘要】:省属高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主体部分,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着力为地方培养高素质人才。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省属高校的办学自主权进一步得到落实,部分省属高校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探索并成立了董事会,但目前大多数省属高校建立的董事会并不是实质意义上的董事会,它只不过是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组织起来的协作型组织,并未能进入高校的管理程序中去。
在现行教育体制下,建立并完善省属高校董事会运行机制是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文章首先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并从高校董事会的类型、成员组成以及职能等方面进行阐述;其次,全面分析省属高校董事会建设的现状,如董事会责、权、利不明晰,发挥的作用不够充分等,并且从认识不足、缺少基本制度保证等方面分析我国省属高校董事会建设存在的问题。鉴于此,本文着力在省属高校董事会运行机制的构建与实施方面进行研究,明确董事会在确立发展目标及办学方向、筹集资金、人才培养、服务地方等方面的职责任务;规范董事会成员的组成与产生;建立健全董事会几种主要工作机制。在此基础上,对省属高校董事会运行机制进行实施:产生董事会成员、董事、董事长;明确分工职责;对董事会成员进行培训;建立评价考核制度;定期进行总结并实施奖励;同时提出省属高校董事会运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文章从实践层面对省属高校董事会运行机制进行研究,通过对其运作理论的探讨,建立并完善关于董事会运行机制理论,明确了董事会与党委、校长之间的责、权、利关系,最终构建一个适合省属高校董事会得以全面运行的机制——民主集中制,以期对省属高校的改革和发展起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