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法律保障体系研究
【摘要】:寻求科学的经济增长方式,发展绿色经济,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在我国目前的经济新常态背景下,要顺利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节能环保的绿色产业,就要全面加强金融在环境保护领域的渗入,充分发挥金融在宏观和微观方面的引导作用,纠正生态环境资源的扭曲配置,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推进绿色金融发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加强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强调: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要加强法制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在法制的轨道上推进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指出要以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为绿色金融的法制化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过去几年,我国相关部门在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初步建立起了以"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为主导的绿色金融体系,但是从整体上看,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还停留在技术层面,呈碎片化状态,没有一个整体的推进框架和政策合力,各项绿色金融政策效果有限。这里面不仅有一些技术和体制上的原因,更重要的一个问题是我国现行与绿色金融发展相关的政策多是一些指导性的规范性文件,没有完善且有力的法律法规为绿色金融的发展作出规定,没有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稳定的法治环境。本文首先从政策指导与实施现状两方面出发,总结我国目前绿色金融发展状况,指出立法层次低、欠缺监督机制、缺乏强制力等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法律瓶颈。接下来,分析了构建绿色金融法律保障体系的必要性,并从经济学和法学两个角度进行了可行性分析,说明构建绿色金融法律保障体制在我国具有一定的可行性。最后,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绿色金融法律体系立法例,结合我国的国情,提出构建我国绿色金融法律保障体制的路径选择,并具体细化提出了明确金融机构环境法律责任、起草并出台《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进一步细化环境信息披露内容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