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是气体环境受到严重污染,为了解决气候的变化问题,各国首脑在京都签订《京都议定书》,并于2005年强制生效。从此,碳排放权成为一种稀缺资源,具备商品属性,各发达国家为完成减排义务陆续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欧盟通过成立碳排放交易体系逐步引导市场完成减排任务,在实践中EUETS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目前已经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碳交易平台。但在EUETS第一、二阶段也曾遇到很多问题,如总量设定过大、分配方式不合理、抵消机制过于宽松及碳价波动剧烈等,针对这些问题欧盟在第三期进行了全面的改革并取得一定成效。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已经占到全球排放总量的27%以上。在接下来的几年中国将积极推进碳市场建设、推动运用市场机制实现经济发展与保护气候双赢。目前我国已经在7个省市成立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但还没有形成国家统一的碳交易市场。欧盟是碳市场的先行者,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中国在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过程中可借鉴EUETS的运行机制,完善自身发行市场、交易市场、碳金融产品市场和碳金融产品定价市场的机制,进而推动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成熟和发展。这对中国发展低碳经济、走可持续发展之路都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