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信托原则研究
【摘要】:
从古罗马开始,人们就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即尽管作为私法的民法,其基本思想和理论为物权的界定和功能发挥提供了一个相当完备的框架,但有一些物却有着特殊的性质,它们不适合由私人所有或者在特定情况下即使由私人所有,其权利人也不得排除公众对这些物享有天然的利益。本文引入在英美国家存在百余年的公共信托原则,阐述了公共信托原则的历史渊源、概念界定,并在明确了公共信托原则属于社会法后,将公共信托原则定位于环境资源法,同时运用自然法理论、公共利益理论和经济分析理论对公共信托原则的正当性进行了论证。本文在确认公共信托财产空间范畴的基础上明确了公共信托财产的特征,进而归纳了公共信托原则在实践中发挥的功能。最后本文以公共信托原则的内容和目标为启示,试图对环境资源法的理论体系构建提出一己之见,使环境资源法能有效地调整环境资源领域不应由私法调整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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