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性骚扰的立法规制
【摘要】:
本文共分四个部分,对性骚扰的立法规制问题进行了探讨。第一部分论述了性骚扰含义的界定问题,包括性骚扰的行为主体与对象、性骚扰的受侵害客体即受侵害权利的性质、性骚扰的发生方式、场合及程度以及性骚扰的主客观构成要件,并且结合上述问题的讨论,最终得出法律上性骚扰的概念,指出性骚扰是行为人进行的除性暴力犯罪以外的以各种不当方式侵害性自主权的不受欢迎的行为。第二部分论述了对国际组织、一些国家和地区关于性骚扰立法规制的现状、评价及对我国立法的借鉴意义。第三部分论述了我国性骚扰立法规制的现状并指出其缺陷。第四部分结合前三部分的研究,重点论述了规制性骚扰单独立法的必要性以及我国未来建构《性骚扰防治法》的框架性设想。本文紧密关注当今世界性骚扰立法规制的潮流和趋势,对长久以来学术上比较有争议的相关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在归纳、总结、整理的基础上对规制性骚扰行为提出了建设性的立法框架设想,希望会对我国的未来立法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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