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赔偿几个热点问题的法律思考
【摘要】:
从刑事赠偿法律制度产生的渊源看,刑事赔偿法律制度是近代资本主义经济与民主法制充分发展的产物。刑事赔偿法律制度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对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社会个体进行救济为最终落脚点。它反映了尊重公民个体权利的主流价值观念,倡导社会个体权利制约公共权力。1995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对刑事赔偿的范围和条件、审查办理刑事赔偿案件的程序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也使我国的刑事赔偿由制度、观念转变为具体的可资操作的并可为社会个体带来实际利益的法律规范。但由于刑事赔偿立法对刑事赔偿的有关问题如刑事赔偿的事由、刑事确认、刑事赔偿的范围、刑事赔偿的程序等规定较为原则,给执法实践带来了诸多不便,有关刑事赔偿的一些关键问题如刑事赔偿的条件的理解上产生了分歧。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为指导,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对刑事赔偿归责原则,存疑案件确认,刑事赔偿范围,刑事赔偿决定的执行等到热点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力求将理论阐释与解决执法中的具体问题相统一,以期对完善立法和刑事赔偿问题的理论研究有所裨益。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D922.11;D9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