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驰名商标的保护制度
【摘要】:
驰名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一项重要内容,国际条约和各国法律为其提供了与普通商标相比更广范围和更高水平的特殊保护制度。作为《巴黎公约》和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我国已经建立一整套为驰名商标提供特殊保护的法律制度体系,但与国际公约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不够,实践中还存在一些尚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本论文对驰名商标保护所涉及的一些基本和热点问题进行探讨,希望对进一步完善我国驰名商标保护制度,实现知识产权强国之路有所助益。论文分四部分展开讨论。第一章论述了驰名商标的概念、特征,驰名商标的认定,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由来及其立法本意。驰名商标是指享有较高商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知晓的商标。其中的相关公众的确定是认定驰名商标的核心概念。驰名商标的认定主要包括认定主体、认定标准和认定方式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二章论述了驰名商标保护的理论基础。混淆理论是驰名商标保护的传统理论和基本理论。在混淆理论的基础上,又出现了联想理论和淡化理论。其中的淡化理论是目前最新的,并被广为推崇的驰名商标保护理论。第三章介绍了我国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立法现状,并指出了尚存在的不足之处。第四章对如何完善我国驰名商标保护提出了具体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