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长春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思考
【摘要】:
目前,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已成为各地政府工作急待解决的问题,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更是失地农民殷切期待的问题。从理论上探讨该问题,可以补充和丰富我国社会保障理论,完善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而在实践中,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可以有效地确保农民的就业权与社会保障权,满足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需求,营造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城乡统筹与协调发展。首先,本文以宽城区为例对长春市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进行了分析;其次,本文提出必须改革征地制度的思路,其中的关键是确保农村土地所有者在征地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核心是导入市场机制,承认集体土地的商品属性,保障农民权益,前提是确立全新的耕地价值论,即耕地的价值不仅在于其经济性,还包括生态和社会性;最后,本文提出在实行货币安置的同时,还要健全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其中主要包括健全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多元化的医疗保障制度、适当水平的生活保障制度和就业培训与社会服务的保障制度,并且还需要为失地农民提供法律援助,真正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失地又失业的问题。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9
【分类号】:C9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