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超产权理论的中国企业股权激励敏感性研究
【摘要】:
本文的研究目的是探讨具有什么特征的中国企业更适合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从而显著提升企业的经营业绩。即在何种类型的企业下,股权激励与企业经营业绩的敏感性(相关性)更强。以往理论研究已经证明,对企业高层经理人(代理人)实施股权激励,是解决现代企业存在的委托-代理问题的有效方法。因为经理人参与企业剩余利润的分配,可实现经理人利益与企业长期利益保持一致。同时,在国内外围绕着股权激励与企业经营业绩相关性的实证研究中,也逐渐以股权激励与企业经营业绩存在止相关性的结论居多。但理论界从细分企业类型角度,进行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深入研究并不多,本文就是从这一出发点开展研究,提出处于成长期的中国民营创新型企业类型更适合采用股权激励制度,实现企业业绩显著提升的核心观点。
本文在论述中紧密围绕着两条理论线索,即超产权理论和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其中超产权理论是论证民营创新型企业股权激励与经营业绩相关性的理论基础;而企业生命周期理论是进行民营创新型企业股权激励模式设计的理论依据,也是超产权理论在股权激励制度应用上的进一步理论拓展。
在理论方面,根据超产权理论的观点,企业的产权结构改善和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程度充分是企业业绩提升的先决条件。在比较充分的竞争市场环境中,企业实现产权明晰化后的劳动效率会显著提高。本文通过对企业产权结构和竞争性两种特征进行匹配,形成了中国较典型的企业类型,即民营创新型和国有传统垄断型企业。进而提出处于非国有控股产权的、产品价值中主要体现人力资本增值的、且市场竞争较充分的民营创新型企业是更适合采用股权激励的企业类型。民营创新型企业通过实施股权激励来进一步改善产权结构,能促进其经营业绩的显著提升。在实证方面,本文以2006年1月至2008年4月公布股权激励计划的A股民营创新型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事件研究(Event Study)方法分析股权激励对股票价格的短期效应.并进行横截面分析,研究累积超常收益率与公告发布时样本公司及其股权激励计划的特征变量之间的关系,从而得出股权激励的董事会预案对股票价格和成交量的影响。同时本文通过应用Wilcoxon秩和检验方法,研究股权激励对上市公司综合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投资与收益)的影响。通过上述理论和实证研究,本文充分证明了民营创新型企业比较适合通过实施股权激励来提升企业经营业绩,即中国民营创新型企业的经营业绩与股权激励存在着较强的敏感性(相关性)。
在此基础上,本文又根据企业生命周期理论,结合企业不同成长阶段的特点,提出了处于成长期的民营创新型企业比生命周期其他成长阶段更适合实施长期股权激励的观点,从而又进一步拓展了超产权理论作为支撑股权激励制度的理论基础。
最后,本文按照中国民营创新型企业不同的成长阶段,并参考中兴通讯、华为技术企业的股权激励的实际案例,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激励模式的设计方案。同时,结合中国上市企业股权激励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也提出了相应解决建议。
希望上述研究对推动中国最具成长性的企业类型—民营创新型企业的发展有实际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