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文化生活权利研究
【摘要】:
参加文化生活权利是由国际人权宪章和我国宪法确认的一项人权,同时也是受教育权等文化权利的基础和核心。但长期以来,参加文化生活权利在国际社会和国内领域的理论研究和法律保障上,一直处于“被忽视”和“不发达”的状态,其主要原因是由于权利概念不清晰、权利内容不明确和权利保障不完善所致。为此,本文从探讨参加文化生活权利的三个构成要素的含义入手,对参加文化生活权利的概念、性质、内容和保障四方面进行了理论论证和实践分析,以期以参加文化生活权利为范例,反思人权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人权的相互依赖和不可分割性以及人权的分类方法等基本理论问题,同时为我国更好地履行参加文化生活权利的国际人权义务和实现宪法规定的公民文化活动权利,提供理论指导和经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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