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研究
【摘要】:
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党校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1]社会建设这一概念提出以后,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研究已成为学界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学术界围绕社会建设提出的背景、社会建设理论中“社会”概念的界定、社会建设的基本内涵及特征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目前对社会建设这一概念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对社会建设的内容、重点都产生了一定的理论认识,但是尚未形成理论共识。由于社会建设这一概念正式由党作为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立的关系提出的时间尚短,对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研究正在继续,所取得的成果也都是阶段性的。
本文以全新的视角,重新审视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与社会建设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的大胆的探讨:在明确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内涵及特征、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内涵及特征的基础上,论述了两个建设之间的关系,并指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重大意义。继而在建国后到文革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当前社会这三个时间段对两个建设协调发展的经验教训作了有益的总结。在前两部分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在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内容和路径方面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