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的制度建设研究
【摘要】:
我国已经进入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时期,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用,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土地。虽然失地农民是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的必然产物,是社会发展的正常现象。但是,这一现象产生后,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使得大部分农民在失去土地之后,沦为介于农民与城市居民之间的边缘群体,这样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本文从现阶段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结合可持续生计的模式和意义,对目前我国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的现状做出了分析,并针对这一现象的产生,对失地农民自身和我国政府、政策方面的不足进行了阐述。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要想快速发展,就要结合可持续生计的理念,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失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理念,就是必须以“可持续生计”为指导,在完善失地农民的应对制度与政策目标时,要把农民的短期生存质量与长期发展目标结合起来,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问题,从而使失地农民不仅能够得到充分的短期赔偿,而且还能获得长期的持续发展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既增强了失去权能的失地农民的再发展能力,又有效地防止了失地农民在市民化的过程中陷于社会排斥与社会脱离的境地。本文从失地农民的子女教育、补偿制度、医疗制度、土地制度、就业制度和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六个方面对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的建设进行了初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