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主体资格的取得
【摘要】:
商主体资格取得,要解决的是商主体何时起开始具备法律人格,商事行为能否产生商法上效力,商主体从事商事活动要具备哪些实体要件和履行哪些程序义务。我国商主体资格取得的规定散见于商事法律法规中,没有统一的规定,因此,出现了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笔者主要运用了综合分析方法、历史研究方法和比较研究方法,通过对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商主体资格取得的相关立法进行研究,总结了我国商主体资格取得相关制度的缺陷,并提出了统一商事立法、立法应兼顾效率与安全、主体资格与营业资格分离、明确登记与公告效力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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