挠力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立法研究
【摘要】:
挠力河自然保护区位于黑龙江省三江平原上,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挠力河湿地是典型的低湿高寒湿地生态系统,区内动植物资源非常丰富,保护区为各种依赖湿地环境生存、栖息的野生生物种群,特别是具有国际重要意义的野生动物的栖息、繁衍提供了生活场所。保护区几乎包含了三江平原湿地生态系统的所有类型,具有未被破坏保持完整的原始生态系统,是我国乃至世界同等湿地类型较为齐全,保持较为完好的原始湿地之一,具有典型性、稀有性、多样性和自然性的特点。保护区湿地调节三江平原气候,对三江平原农业发展有重大意义。但是,但受三江平原开垦、无计划开荒、法律法规欠缺等因素影响,挠力河自然保护区湿地面积连年递减,湿地生态环境日渐恶化。同时,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迅速减少,生物多样性保护令人担忧。可以说,挠力河自然保护区湿地正面临着严峻的生存威胁。因此,制定一部专项立法来保护挠力河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已迫在眉睫。
论文的中心论题很明确,即为研究制定一部挠力河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的地方法规提出立法设想。基于此,文章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总体介绍国内外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文的研究意义目的;第二部分介绍的是本法的调整对象—挠力河自然保护区湿地的概况,生态价值,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分析了制定本条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四部分阐述了制定这部法规可借鉴的国际上的经验和先进做法;第五部分是论文的重点和核心,具体提出了制定这部地方法规的立法的设想,包括本法规的立法思想、目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法律责任等规定,在立法框架和制度设计上力求做到既有具体保护制度,又有监管措施和责任规定,既保证对湿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更要突出对湿地资源的全面保护,使挠力河自然保护区的湿地保护走上法制化轨道。
【关键词】:挠力河 湿地 保护 立法 【学位授予单位】:东北林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分类号】:D922.6
【目录】:
- 摘要4-5
- Abstract5-9
- 1 绪论9-13
- 1.1 课题背景9
- 1.2 国内外有关湿地保护立法的现状9-11
- 1.2.1 国内湿地的立法现状9-10
- 1.2.2 国际湿地保护立法现状10-11
- 1.3 研究意义和研究目的11-13
- 1.3.1 研究目的11-12
- 1.3.2 研究意义12-13
- 2 挠力河自然保护概况及生态价值13-21
- 2.1 挠力河自然保护区的基本情况13-15
- 2.1.1 地理位置13
- 2.1.2 自然条件13-14
- 2.1.3 社会经济状况14
- 2.1.4 历史沿革和法律地位14-15
- 2.2 自然资源15-16
- 2.2.1 植物资源15-16
- 2.2.2 动物资源16
- 2.2.3 景观资源16
- 2.3 生态价值16-19
- 2.3.1 典型性16-17
- 2.3.2 自然性17
- 2.3.3 多样性17-18
- 2.3.4 稀有性18
- 2.3.5 功能独特性18-19
- 2.4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19
- 2.5 本章小结19-21
- 3 挠力河湿地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21-32
- 3.1 挠力河湿地立法的必要性21-27
- 3.1.1 我国履行《湿地公约》义务的重大活动21
- 3.1.2 完善我国湿地保护法律体系的重要措施21-24
- 3.1.3 是防止湿地环境恶化的重要手段24-25
- 3.1.4 是解决管理体制问题的必要途径25-27
- 3.2 挠力河自然保护区湿地立法的可行性27-31
- 3.2.1 挠力河湿地立法的理论基础27-28
- 3.2.2 挠力河湿地立法的政策基础28-29
- 3.2.3 挠力河湿地立法的法制基础29-31
- 3.3 本章小结31-32
- 4 对国外湿地保护立法的借鉴32-40
- 4.1 国际湿地保护32
- 4.1.1 世界湿地保护现状32
- 4.1.2 湿地保护国际公约32
- 4.2 国外湿地保护立法32-37
- 4.2.1 澳大利亚有关湿地保护立法33-34
- 4.2.2 美国有关湿地保护立法34-35
- 4.2.3 日本有关湿地保护立法35-36
- 4.2.4 英国有关湿地保护立法36-37
- 4.3 国际湿地保护立法借鉴37-39
- 4.3.1 湿地合理利用与保护并重37-38
- 4.3.2 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寻求平衡38
- 4.3.3 构建完善法律体系,注重各部门之间的协调38
- 4.3.4 通过经济手段来实现政府的政策目标38
- 4.3.5 社会公众监督38-39
- 4.4 本章小结39-40
- 5 制定挠力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地方法规的设想40-51
- 5.1 挠力河湿地立法的指导思想40
- 5.2 挠力河湿地立法的立法目的和价值取向40-41
- 5.2.1 立法目的是以保护为主40-41
- 5.2.2 价值取向41
- 5.3 挠力河湿地立法的基本原则41-44
- 5.3.1 可持续发展原则42
- 5.3.2 从严保护原则42-43
- 5.3.3 生态优先原则43
- 5.3.4 强化责任原则43
- 5.3.5 预防原则43-44
- 5.4 挠力河湿地立法的基本制度44-48
- 5.4.1 湿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44
- 5.4.2 湿地资源开发许可制度44-45
- 5.4.3 公众参与制度45-46
- 5.4.4 湿地生态补偿制度46
- 5.4.5 挠力河湿地占补平衡制度46-47
- 5.4.6 挠力河湿地退耕还湿制度47-48
- 5.4.7 挠力河湿地土地权属制度48
- 5.5 法律责任48-50
- 5.5.1 行政责任48-49
- 5.5.2 民事责任49-50
- 5.6 本章小结50-51
- 结论51-52
- 参考文献52-55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55-56
- 致谢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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