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中地方政府角色分析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整个社会正处在深刻变革之中,其取得的巨大成就毋庸置疑。但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加速转型期也引发出许多的群体性事件。对于群体性事件,以往的研究往往忽视了群体性事件中重要的主体之一——地方政府,本文主要的研究对象是群体性事件中地方政府角色定位。将地方政府角色的定位置于群体性事件这一具体领域中开展研究,通过分析政府角色的基本研究范围,同时揭示地方政府与群体性事件具有强相关性,群体性事件中地方政府角色定位的核心内容是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在任何性质的群体性事件中,在群体性事件演化的任何阶段,作为社会秩序核心的政府都必须及时、有效、全面地干预、维护社会秩序。而群体性事件中地方政府角色定位还应当注重其在群体性事件发展阶段中的不同职能,具体而言,包括了利益表达渠道、面对面讨论、第三方调停、慎用“暴力”等四个方面。
但通过考察群体性事件中地方政府角色的现实状况,发现地方政府角色定位出现了失范现象,利益诉求机制的缺乏、政府侵害公民利益、官民沟通机制的缺乏、以及政府激化矛盾等。其归因主要是政府对群体性事件的认识存在误区以及政府社会行为的不当。群体性事件中地方政府角色的偏差,都关系着群体性事件的发展态势,影响社会的整体和谐。解决这个问题应该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理念,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前提。因此,文章最后讨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视角下群体性事件地方政府角色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