蕴涵概念内隐获得与发展的实验研究
【摘要】:
通常意义上我们所说的“人皆具有理性”,其实是指他们的言行举止皆有其
意义,或皆符合逻辑。认知发展心理学研究的心理逻辑并不与逻辑学家们所研
究的形式化了的逻辑完全相吻合。形式逻辑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理性的最高形式,
但未经系统训练的人其逻辑水平很难达到这一水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会通
过实践与操作活动,借助语言,逐渐形成有别于逻辑学家所运用的一套“自然
心理逻辑”系统,以作为自身理性的装备。那么,这一心理逻辑系统到底是如
何产生的,发展又遵循着什么样的规律呢?对这一问题作心理机制层面的回答,
不仅有助于我们在更高的层次上理解人所具有的理性的真正含义,而且还能帮
助我们认识知识的个体发生乃至系统发生的机制与规律。因此,对自然心理逻
辑系统的构成与发生进行研究是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在这套自然心理逻辑系
统中,包含了许多基本的逻辑概念,它们共同构成了该系统的基本框架。其中
“蕴涵”是一个非常重要和基础的概念,本研究就围绕蕴涵这一概念的获得与
发展展开。
正确推理的形式结构是逻辑的重要规律,而任何一个推理形式都可以用一
个真值形式,即一个蕴涵式来表示。人的全部知识,不管是系统发生,还是个
体发生,都是通过无数个蕴涵式得以建立起来。人的思维推理实际上也都是建
立在蕴涵类逻辑概念基础之上的。即使是所谓不正确的推理,对实际进行推理
活动的主体而言,其推理形式也是一个蕴涵式,只不过它可能不是一个永真式
(重言式)而已。逻辑学家和心理学家在推理方面研究的区别在于:前者研究
正确推理必须遵循的规律,后者则以实际思维的推理规律作为自己的关注点一
一它们可能不符合正确的逻辑规则,但这种“不符合”却又有其自身的特点,
它们属于“心理逻辑学”的研究范畴。
蕴涵,是指前、后件两者之间的一种逻辑关系,也是一种联结方式。逻辑
关系有多种,仅就二元来说就有16种之多。蕴涵关系是其中之一。更为具体的
来说,蕴涵关系表示的是一种条件关系。在逻辑学上通常所说的蕴涵是指“实
质蕴涵”,用“→”(或)表示蕴涵词。蕴涵式为p→q读作“如果p那么q”。
“p实质蕴涵q”是说,除了p真而q假的蕴涵式为假外,其他真值情况下蕴涵
式均为真。实质蕴涵也叫真值蕴涵。最能体现蕴涵关系的就是人们进行的蕴涵
判断。蕴涵判断一般指普通逻辑中的“充分条件假言判断”,但稍有不同。“如
果p,那么q”作为蕴涵判断,只是从其前件p与后件q的真假着眼,而不考虑
“p”、“q”有无其他意义上的联系。即只要p真,q也真,p就蕴涵q。即“pq”。
但“如果p,那么q”作为充分假言判断,则不仅要从其前、后件之间的真假着
蕴涵慨念内隐获得与发展的实验研究
眼,也要考虑其前后件之间是否有某种意义上的联系。
皮亚杰认为,作为一种基本逻辑-数学关系的蕴涵,是通过反省抽象的机制
获得的。皮亚杰对蕴涵,尤其是意义蕴涵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他认为即使是在
最初级的发展阶段中,儿童动作与活动中己包含有一种意义之间的蕴涵关系。
这里的意义可以是指属性的、客体的或动作本身的意义。如果缺少了彼此之间
的相互联系,那么任何动作,无论是初级形式的基本动作,还是高级的动作,
都不可能存在也不能发挥效用。皮亚杰对蕴涵如此重视,归根到底是为了借此
阐明自然心理逻辑的起源问题。蕴涵关系及概念发生发展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
斑。皮亚杰及新皮亚杰学派的其他心理学家们用实验和临床的方法研究蕴涵的
个体发生,细致入微地揭示了儿童个体心理逻辑发生、演变的进程。同时,皮
亚杰从理论上阐明了意义蕴涵,也包括其他逻辑数学范畴的发生机制:即对由
动作协调而产生的逻辑数学经验的反省抽象。但是,由于条件和技术的限制,
皮亚杰等的研究相对缺乏心理层面的论证,不能刻画逻辑数学概念的获得进程。
任何探究心理实质的心理学研究,归根到底是一种认识论的研究,势必会涉
及到知识(认识)的起源问题。从这一点来看,现代认知心理学与皮亚杰的理
论并不矛盾。内隐学习以及认知心理学所采用的一些研究范式,无论是从有效
性还是从科学性的角度来分析,都是相当成熟和完备的,完全可以借鉴过来,
为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皮亚杰(新皮亚杰理论)提供服务。本研究正是在这样
的思路指引下,以蕴涵概念为切入点,尝试用内隐学习的研究方活论证皮亚杰
理论中的有关思想。同时,也期望借助本研究,提请学界同人一道拓展认知心
理学关于内隐学习问题探讨的思路,将内隐认知的研究进一步引向深入。本研
究一共进行了三项实验,将皮亚杰关于认识发展的理论与现代认知心理学中内
隐学习的研究范型相互结合。一方面期望能通过实验,为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