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控制权规制法律研究
【摘要】:目前跨国公司在中国对企业控制权争夺加剧,以实现其战略利益的一体化。如何规范跨国公司对其子公司控制权的行使,并将这种规范方法通过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以维护中方股东和企业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权益,确保中国外资政策得以有效实施,达到利用外资而不是被外资利用的目的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考察国际、国内法层面上对跨国公司控制权进行规制的法律依据,认为在现行国际法体系下,可以通过东道国法律制度来规制跨国公司控制权的行使。主要观点是通过设计与跨国公司控制权相应的东道国国内法律责任制度来规范跨国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权行使。实践中,这种控制权规制的制度可以通过在公司章程中对股东、董事的行为和责任作出约定来实现。针对判决的国际承认与执行的困难,笔者主张通过仲裁的方式来解决控制权问题的法律争议。本文围绕上述观点分三章进行阐述。
第一章阐述跨国公司对子公司控制的行使。第一节通过讨论跨国公司控制权的概念来界定本文讨论的范围;第二节描述了跨国公司控制子公司的三种方式:股权控制、组织控制和知识控制,通过这三种控制方式之间的关系的论述证明从股东的角度设计跨国公司控制权规制制度存在可行性,并为后文探讨通过国内法规范控制股东、董事的行为来规制跨国公司控制权的行使奠定基础。
第二章探讨了东道国对跨国公司控制权的规制。首先通过分析跨国公司控制权的行使对跨国公司的子公司和东道国这两个层面的影响,论证了东道国对跨国公司控制权进行规制的必要性;然后,从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和现行国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