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制度研究
【摘要】:商业秘密是一种由来已久且持久不衰的社会现象,它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而产生的。由于知识经济的兴起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商业秘密已逐渐成为市场竞争的焦点。在世界范围,受世界贸易组织设立的推动,保护商业秘密迅速成为一批国家立法的重要举措。WTO 框架中的TRIPs 协议明确了商业秘密是一种知识产权。TRIPs 协议是WTO 三大基本实体协议之一,是一部最低标准法。我国作为WTO成员必须全面实施TRIPs协议。商业秘密将极大地丰富知识产权法的内容,并且,国外许多国家如美、日、德等国都建立了完备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有的国家还进行了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立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不仅是为了维护商业秘密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更是出于维护商业道德与竞争秩序的考虑,这是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最根本的目的。商业秘密的定位及保护问题关系到商业秘密权人的直接利益,对商业秘密保护的完善与否是衡量一个国家投资环境的重要尺度。我国的市场经济是有序的法制经济,对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权益进行有效的法律保护是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和前提。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国逐步加强了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在吸取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实际情况,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商业秘密的保护体系,但相关法律法规略显分散,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也过于原则,欠缺操作性,在实践中遇到了许多问题。所以,加快商业秘密保护的理论研究和具体应用的分析已经成了新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