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法学的学科研究
【摘要】:国外从上世纪六十年代起,伴随着体育立法热潮的兴盛,世界各国开始了体育法学的研究,至今已取得了相当可观的成就,达到了较高的研究水平。中国的体育法学研究起步较晚,中国体育法学的提出和形成,于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进入21世纪,我国体育法学的研究步入了较为快速的发展阶段,但总体来说,还是落后于发达国家。
体育法学作为一门新兴的研究领域,业已形成,但是否能成为一门独立学科,应具备哪些要素,本文作了详细的论证。在我国,体育法学十分年轻,很不成熟,尚有很多理论问题需要进一步的探讨和澄清,这与当前的政治、经济形势以及体育事业逢勃发展的形势是不相适应的。为了解决这些理论问题,及早建立一个完善的体育法学学科科学体系,形成一支体育法学的研究队伍,必须加强体育法学的理论研究。
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和分析比较法,从简述法的概念、起源和本质开始,回顾了体育法的产生和发展,阐述了体育法的特征和近代国外体育立法的状况以及新中国的体育立法进程,综述了国内体育法学研究的状况。阐明了体育法学的概念、研究对象和形成的过程,分析了体育法学的学科性质、理论基础、研究内容、主要特征、研究方法和研究意义,比较了体育法学与相近学科之间的关系,归纳了体育法学的发展趋势,以及可能形成的新的研究领域或分支学科,指出了当今研究中存在着的现实问题。通过上述的论证,指出体育法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存在的理论依据,并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为我国体育法学的研究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