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权力夫妻”腐败现象的伦理探究
【摘要】:
行政官员的道德是社会伦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顺利转型对和谐社会伦理的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当前,在我国社会进入全面加速转型的时期,由部分行政官员权力腐化、异化而引发的恶性案件在一定范围凸显,并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向高层扩散或向家庭蔓延的趋势。从轰动一时的“慕马案”到眼下的陈良宇腐败大案,不仅表明腐败已经出现在权力中枢,也将“权力夫妻”腐败的道德拷问推入公众的视野。“权力夫妻”的腐败问题暴露出我国社会伦理在传统与现代对接过程中的困境。本论文是基于解决这一现实问题的需要,从我国正在构筑全方位、多渠道、宽领域反腐败体系的形势出发,以当前频繁发生的高官腐败案为研究对象,从伦理社会学和行政伦理学两个理论维度解剖“权力夫妻”腐败中的价值失范、道德缺位、伦理异化等现象,探讨新型“权力夫妻”伦理的重塑这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课题。
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首先,本文通过透视“权力夫妻”腐败的现象,归纳具体的表现形式,揭示主要的特征,审视其产生的现实背景;其次,从主观与客观两个视角对“权力夫妻”伦理问题的成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探究。再次,试图借鉴和整合中西方行政伦理思想的精华,初步提出我国“权力夫妻”伦理应具有的道德原则、应融合的道德要素和具有可操作性的伦理标准;最后,在坚持内律与他律相结合原则的基础上,提出了“权力夫妻”伦理实现的对策。
本论文通过以上几方面的探讨,试图从伦理理念的层次超越现实的“官本位”思想,倡导支持“权力夫妻”“至善”的道德选择,校正和扭转“趋恶”的道德倾向,确保行政官员和权力精英层道德发展的自主选择与时代选择的高度吻合,为促进我国社会伦理文化转型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