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规约的教师职业
【摘要】:
在现代社会中,知识与权力是结伴而行的,这导致了教师的“社会殉道者”的境遇并没有实质上的改变。教育是阶层社会战车上的动力传输系统和导向系统,因此,只要社会矛盾不从根本上消解,教育就不会结束它的颠簸历史,教师职业也是如此。教育的本真旨趣促使教师有着关爱社会与年轻一代的深深情结,这一情结对于法定权力而言既有可资利用的一面,又具有不可调和的一面,这注定了教师职业“两难”的社会境遇。
在法定权力的规约下,不但社会群体有了等级之分,知识体系也产生了等级分化。事实证明,只有那些符合类属群体需要、能够代表类属群体意志的知识才是最有价值的知识,而这种知识绝非是外在强制作用下产生的,而是生命的一种自主性选择。
国家的局限性并非来自它的组织形式,而在于其具体组织形式对社会整体发展可能性的制约。知识与法定权力之间的不同亲和力是决定各种知识命运的关键因素。知识的权力化和权力的知识化是知识制度的主要特征。
法定权力对知识在生产、再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等方面所具有的规定性就是知识制度。
由于终生与缄默知识和年轻的生命相伴的缘故,教师的精神必然居于其他职业者所难以企及的境界;但是,在知识制度的规约下,教师职业既有“表演”的一面,同时又具有被动地“与权力共谋”的一面,它是介于“前台”与“后台”两者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场域,笔者称其为“间台”——讲台就是“间台”,这一两难的境遇普遍导致了教师角色的泛化、冲突和情感的扭曲。
对权力本身进行技术化改造是统治者维护其权力意志的一种策略,传统的中华法系就是这一技术改造的典范。教育发展中的断裂和滞步现象不仅影响到了教师的职业权利,还影响到了他们的教育观念、知识结构、活动程式以及角色意识。
组织是人的社会性依托,组织文化既是各种社会分工实现其职能并不断进步的保障,同时,也是旧有制度、思想、观念的附着体。教师职业具有突出的个体性、封闭性、节律性等农业经济社会的组织特征,这与现代社会追求效率、质量、目的和责任是极其不符的,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教师职业是被工业社会“遗忘的角落”。由于教师群体既缺乏现代社会中专业组织所特有的严谨、相互制衡、重视完善的质量评估等特征,又缺乏专业活动赖以生存的自主权力,导致了其职业组织的松散性和教师职业行为的刻板性,正是这种职业的双重特性引发了教师在师生交往中的话语霸权现象。
话语不仅仅是交流的工具,它本身就是制度、思想和观念的打造物。教师的缄默缘于教育的缄默,而教育的缄默既缘于社会分工的内在规定性,也缘于外在制度的严格规约。
对知识制度予以全面的改造已经成为教育改革难以规避的迫切任务,要切实
作到这一点就必须突破空间上的种种规训。社会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每当社会
处于急剧的变革时期,以教育者所特有的胸怀和情结来阐发社会理想、营造积极
向上的文化氛围是有助于社会健康发展的,坐享其成的观念不应该是知识人应有
的精神状态,为此,教师职业必须谋求到更加广阔的自主发展空间,这关系到教
育能否进步的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