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哲学背景下的文学精神
【摘要】:
鉴于诗学本身就是一种哲学,诗与哲学关系密切。本文将对文学精神的考察置于哲学背景之下。将哲学的思想倾向概括为两种基本形态:“神化哲学”和“诗化哲学”。二者一系列截然相反的特质决定了对文学精神的不同诉求。
第一章着重分析“神化哲学”背景下的文学。以古典主义时期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为代表,以“神化哲学”的两个重要特质——本质主义和二元论为切入点,说明“神化哲学”自上而下、由哲学到文学的路线违逆了文学的特质,是在用哲学式思维侵害文学,严重背离文学精神,是幽闭文学的千年“古井”。第二章着重分析另一种形态的哲学——“诗化哲学”。首先结合亚里士多德的“净化说”,指出道德是文学的伦理重负;以此补充说明“神化哲学”产生的根源,并两相对照,说明“诗化哲学”的产生及其特质;最后则以能够体现“诗化哲学”主要特质的罗蒂哲学来说明,“诗化哲学”采取的路径顺应了文学的特质,是应该推存的一种哲学姿态。
前两章是从文学最重要的外部关系——哲学的角度,探讨如何定位文学在人类精神价值体系中的位置。这种探讨角度十分重要,但并不能取代对更为“纯粹”的探索。所以最后一章从文学的内部要素中,唯一具有价值判断能力的创作者这一因素入手,说明直接激励作家进行创作的深层动因,并不是“神化哲学”所赋予文学的一切正面价值,而恰恰是“诗化哲学”所承认的一系列生命的真相;最后一部分则紧紧抓住“时间”这一根本性因素,说明文学的精神价值即反抗历史与现实,拒绝单一。总而言之,对个人而言,是以有限达到无限丰富,抚慰处境沮丧的无助个人;对人类来说,则是相互体认,消除壁垒,自下而上自然达到“大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