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休闲产业的差别定价研究
【摘要】:休闲不仅是工作之外时间的打发,而且是追求精神舒畅、提高生活质量、实现自我的过程。基于消费者快乐体验的差别定价是本文研究的重点。为了使研究易于开展,本文从供给角度探讨户外休闲产业的价格问题。根据要素密集程度,户外休闲可分为自然资源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休闲服务的提供相应地选择公共产品和私人物品两种形式。以休闲景区为例,生态保护要求政府按照公用事业部门的经营模式提供休闲服务。成本弥补约束下的景区可以采用向国内外不同的消费人群索取不同的价格——拉姆齐定价,而非我国目前统一定价。这种差别定价实现盈亏平衡约束下的帕累托最优,又能防止逆向补贴。本文认为拉姆齐定价方式并不违背199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对资金密集型的户外休闲服务,可以由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厂商提供,并以两部定价方式通过消费者的自我选择进行差别定价,避开公平问题。厂商通过准入费和使用费的调整,改变消费者人数和消费数量,实现最大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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