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图书馆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研究
【摘要】:图书馆的发展宗旨是传播知识,服务于人。作为公共文化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公共图书馆由于历史和其他客观原因,其数量和藏书量还不能满足社会对它的需求,且存在地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而作为我国图书馆体系三大支柱之一的高校图书馆,长期以来只为本校师生服务,不参与社会公共文化服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提倡高校图书馆在保证校内服务和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开展社会化服务。近年来已有多个高校尝试对外开放,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本文通过论述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指出高校图书馆属于准公共产品的属性,既有公共性又有竞争性。本文以大量的文献调研为基础,比较国内外高校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再以厦门大学图书馆为具体实例加以深化研究。本文通过厦门大学图书馆这个案例研究认为:(1)高校图书馆拥有馆藏、人才和环境等多种资源优势,为其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了有利条件。高校图书馆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其资源优势,实现自我价值,推广社会阅读,提高公众文化素质,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2)高校图书馆提供借阅、科技查新、各种特色主题活动等公共文化服务,有效补充了公共图书馆的不足,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时也存在和服务本校师生本职工作的矛盾、受限于资金资源等条件以及没有配套的法律法规、缺乏主动服务意识等问题。(3)未来我国高校图书馆应增强服务意识,在满足本校师生需求和保证正常工作秩序前提下,根据自身优势特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有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法规,对目前高校图书馆在公务文化服务体系中的身份地位、服务内容和方式、资金来源、收费标准等方面进行规定,使高校图书馆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时有法可依。同时政府应该加大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以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国图书馆几大系统分别归属不同的部门管辖,系统间条块分割,合作少,不利于社会公共文化的整体发展,建立各类型图书馆联盟实现资源共建共享是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有效途径,各地图书馆学会应在其中发挥重要的纽带作用。
【学位授予单位】:厦门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7
【分类号】:G258.6;G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