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办高校董事会问题研究
【摘要】:
民办高校作为一个面向社会办学的独立法人实体,其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对民办高校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董事会制度是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所以如何建立完善、规范的董事会制度对民办高校的发展具有及其重要的意义。在现实中,我国民办高校董事会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如董事长权力越位、董事会成员构成问题、董事会与校长的职责不清以及董事会监督机制缺乏等等。
本文从民办高校的投资主体、产权归属和民办高校的控制权等几方面对我国民办高校董事会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在借鉴美日两国私立高等教育办学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我国民办高校董事会应该采取共同治理模式,即吸纳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加入董事会,参与学校的决策与治理。本文还就如何构建这种共同治理模式的董事会,提出了如下几点建议:第一,完善立法;第二,明确合理回报标准,保障投资人的合法利益;第三,进行民办高校产权制度的创新;第四,建立民办高校董事协会。此外还提出民办高校在董事会制度的建设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董事会成员应多样化;激励校外董事参与学校治理;建立董事会考核与监督机制以及完善董事会章程等等。最后提出民办高校董事会建设应遵循的原则,即多样性原则、责能统一原则、积极参与原则、合作性原则以及权限明确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