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论辩研究的历时及跨文化比较研究
【摘要】:论辩存在于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之中。政治信念的传播、思想观点的交流,经济贸易中的谈判,法律案件的诉讼,国家之间的外交谈判,甚至于貌似“超然”的学术话语的产生与发展都离不开这一活动。作为一种非暴力言语手段,论辩可以调停相互冲突的利害关系,澄清和解决他们之间的意见分歧,协调彼此的行动。与利用行政手段、高压手段、经济手段等处理社会冲突与社会矛盾相比,它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最佳手段。意识到这一点对正处于社会急剧转型期的中国而言意义重大。此外,学术知识的产生和发展亦需要论辩的认证与驱动。然而,对于这一具有重大社会意义和学术意义的课题,当前国内学术界的研究规模和投入都太小,而且理论探索存在着观念陈旧、脱离实际等严重问题。
当代中国学术界对论辩的研究主要局限在逻辑学与语言学的范畴内,所关注的主要是论说文中所表现的逻辑推理技巧与语言艺术,以及近年来出现的“辩论赛”这一模拟论辩形式,几乎完全忽略了“论辩”以“讲道理”的形式在话语中的普遍分布及其作为话语互动的主要形式之一所应具有的社会属性与社会功效。中国现有的论辩研究不仅未能按照时代要求重新整理与反思中国的传统论辩思想,而且在当今全球化学术语境内,它亦未能积极引进、吸收、融合当代西方的主流论辩理论。上述历史、理论视野的狭隘导致我国现有的论辩研究观念基础脆弱,所形成的基本设定似是而非。
本课题正是针对这些不容忽视的存在问题,从历时和跨文化这两个视角对当代中国论辩研究中形成的那些貌似合情合理,实则谈不上有值得称道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的观念在纵横两个维度上进行比较和批评,以期在此基础上为这一重要领域的健康发展勾勒出一个更有建设性的观念体系和理论框架。通过从纵横维度、历时与共时、文化内与跨文化并举的比较研究方法,我们得出:不管是我国先秦时期的论辩思想,还是当代西方的主流论辩理论,都强调应该力求在修辞的框架内发展有中国特色、与中国论辩实践相适应的论辩理论,认识到“论辩是一种特殊的修辞样式”,应在“修辞学”范畴内重新构筑论辩目的、论辩双方关系、论辩手段等论辩理论的基本范畴。唯有如此,才能促进我国论辩研究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