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批评与明清女性的社会性别解读
【摘要】:考察明清时期女性的文学创作,会发现女性作者们不仅创作了大量的诗词,还创作了大量弹词、传奇、散曲以及戏曲批评等其他体裁的作品。其中,戏曲批评正是这一时期女性文学创作领域中不容忽视的一部分。相对于其他的文学体裁而言,戏曲批评在延续女性文学传统的基础之上彰显了其独特之处,具体表现为女性戏曲批评作者在其作品中所体现出的性别意识。透过此性别倾向,笔者以社会性别概念为切入点,总结戏曲批评中关注女性人物形象、注重其内心真实感受及女性性别主体意识加强的三个特点,推知女性戏曲批评作者对于整个性别群体的特殊关怀。这种关怀随着女性性别意识的不断增强而逐渐凸显,并不仅仅局限于戏曲领域,而是透过明清时期的女性文学网络得以传播,促使明清女性参与至社会性别秩序构建的行列中,使得女性在经济及文化领域中争取到了一定的自由空间。然而,由于明清时期的社会文化始终以父权制为基础的男权文化为主流,尽管此时期出现了男女平等这样新的性别观念,女性依然无法拥有与男性同等的性别地位。这样的结果放置于当今社会仍旧有其参考性,它提醒着我们尽管社会思想得到了进一步的解放和发展,出现了新型的两性关系模式、性别理念及家庭分工模式等现象,但在父权制思想的长期影响之下,社会性别秩序仍旧有其不合理之处,是以妇女解放依然是当今社会的重大命题,追求性别平等依然是女性主义的最终目标。所以,随着多元文化的影响,在传统性别观念为主、多元化性别观念并存的形势之下,我们应当求同存异,而不是强化差异,要在尊重性别差异的基础之上实现性别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