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社会的组织化与中国的宪政发展
【摘要】:本文通过对公民社会理论的梳理,尤其是其对宪政发展的意义的挖掘,运用现有的关于中国公民社会的资料,论证公民社会组织化的充分发展是中国实现宪政的根本出路。
本文分为两章,第一章介绍关于公民社会与宪政关系的一般理论。其中第一节对“公民社会”、“组织化”、“宪政”这三个关键词在本文中的意义作一界定。第二节对传统意义上的公民社会,近代史上的公民社会,二十世纪后期以来的公民社会的实践和相关理论做必要的介绍。第二章具体讨论新中国以来公民社会及其组织化方面的出现、现状、发展及其与我国宪政的关系。第一节介绍新中国成立后公民社会的状况,以改革开放为分界,分别从改革开放以前与改革后两个时间段来总结新中国公民社会的出现和现状。最后对我国现有民间组织的的特点进行归纳。第二节讨论中国公民社会组织化的欠缺对我国宪政的影响。首先从成熟的公民社会的有组织化对宪政的意义谈起,然后对比我国公民社会组织化存在的问题,最后通过回顾新中国宪法修改的历史和宪法的实行情况对我国公民社会有组织化的欠缺对宪政的意义进行总结。第三节首先对公民社会与宪政的关系做一总结,然后通过对我国民间组织的未来发展趋势的预测来展望我国公民社会有组织化的发展对我国宪政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