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组织在国际环境法演进中的影响及其趋势研究
【摘要】:
自从国际环境法产生以来,国际环境事务包括国际环境法的协商,逐渐出现国家以外的角色,例如国际组织与非政府组织;而国家对公约的履行,也渐渐正式或非正式地借助国际组织与非政府的力量。非政府组织已经日益成为国际环境法演进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因此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两条路径来对NGO参与国际环境法律事务的影响进行总结,探索其参与国际环境法演进的规律和本质,并对其未来趋势进行判断。
本文首先梳理了在全球环境事务发展过程中NGO的参与及作用,发现NGO自国际环境事务产生伊始即已发挥重要作用,接着界定了在多边环境协议形成过程中各国际法主体的地位和作用,之后从决策导向和功能导向两个层面总结了西方关于NGO参与国际环境法律事务的相关理论。最后建构出NGO参与国际环境法演进的理论模型,分析界定了NGO参与国际环境法演进的场所、工具和功能,以及为发挥其工具和功能所需的资源与特质。
之后本文以CITES为例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多边环境协议首先提供空间和“观察员”身份给NGO参与会议,其行政机构也和NGO形成业务上的伙伴关系。而NGO也提供必要信息以强化协议信息系统的完整性,并且通过其行动保障协议运作的有效性,包括影响决策、协助履行与执法以及监督执行协议等。
本文认为,NGO之所以能够在国际环境法演进中发挥如此之大的作用,其根源在于国家在应对国际环境问题面前的决策信心和能力所限,但NGO也受到一些先天条件的局限,只能以观察员的定位和功能来对国际环境法演进发挥影响。
对于NGO来说,必须丰富其资源,明确其定位,增强其特质和行动力,有效发挥其功能,才‘能在国际环境法的发展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对于NGO发展比较薄弱的我国而言,目前一方面要发展本土的有国际影响的环保NGO以便在国际环境事务中为我国的环境权益发挥辅助性作用;另一方面要对于国际环保NGO的影响力有清醒的认识并对其和我国的互动制定出有效的应对措施。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海洋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分类号】:D9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