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言论自由与人格权的平衡保护
【摘要】:人格权是自然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一项基础性权利,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言论自由是自然人生而具有的、不可被随意剥夺的基本权利与自由。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和电脑普及到千家万户,网络言论自由作为言论自由的一种表现形式,已经成为言论自由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互联网这一特殊环境之下,出现了一系列网络言论侵害公民人格权的现象,比较典型的表现就是“人肉搜索”。如何对“人肉搜索”进行法律规制,在保障公民网络言论自由和保障公民人格权之间达到一种良性平衡,成为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
研究网络言论自由与人格权的冲突及平衡保护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在对网络言论自由进行合理限制的前提下发挥其积极作用,并做到保障当事人的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等人格权,是公平正义法治理念的必然要求。本论文拟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比较研究、综合研究等方法,分析保护公民网络言论自由和人格权的重要意义,分析不良网络言论尤其是“人肉搜索”可能对公民包括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等人格权所造成的损害。通过与国外合理限制网络言论自由、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的经验做法相比较,结合本国实际,剖析我国对网络言论自由及人格权保护的现状、存在的不足及其原因,进一步探究平衡网络言论自由保护与人格权保护的方法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