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市普法工作绩效评估体系研究
【摘要】:普法工作是指由政府部门主导的面向社会公众的法治知识普及工作和活动的统称,目的在于增强社会公众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构建良好法治秩序。近年来,我国深化改革着力打破体制机制障碍,依法治国的进程不断加快,普法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为今后普法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如何做好普法工作,更有效地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法治知识普及,增强全体公民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努力在社会各个层面建立良好的法治秩序,释放其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与保障的正能量,成为当前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长期以来,由于普法工作的公益性、特殊性等特点,一直是由政府部门主导进行,属于政府部门提供的公共产品(服务)。当前,受到政绩考核导向、评估主体范围狭窄、评估方式单一、评估权重设置不科学、考核目标难以定量分析等因素影响,普法工作绩效评估体系尚未健全发挥应有效用,较大程度上影响并阻碍了其长足、科学的发展。为此,探索构建一套相对科学全面更加有效的绩效评估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以J市普法工作近年来实施的绩效评估体系作为研究对象,从普法工作性质、特点和目标出发,结合公共管理绩效评估理论,对原有绩效评估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研究结论和解决措施,加大评估指标及内容的收集力度,尝试确定各项内容分值(权重)从而建立新的评估体系,作为今后J市普法工作决策、综合效益衡量的重要依据。研究过程中,采用专家访谈法面向J市普法领导小组17名专家收集并初步确定了普法绩效评估内容,随即使用德尔菲法通过3轮意见征求与平衡,对评估指标权重进行了确定。通过新体系构建与实证应用,针对J市普法评估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评估方式方法、完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加强普法工作绩效评估背景建设3个方面共6项对策建议,为J市改进普法绩效评估工作提供了思路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