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遗产保护的立法与实践问题研究
【摘要】:
人类至今为止已经走过了两百万年的历程,在经历了无数次的沧海桑田的巨变之后,大自然为人类及子孙后代留下了无数弥足珍贵的自然遗产。自然遗产是全人类的共同遗产,保护自然遗产是每个国家的重要职责,也是全人类的共同义务。人类已经迈入21世纪,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遗产已经是全人类共同的理念。
然而,自然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永远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目前,世界自然遗产的保护现状不容乐观,许多自然遗产已经处于濒临灭绝的边缘。一方面,现有国际与国内立法的缺陷,使得自然遗产的保护缺乏有效的法律基础;另一面,实践中形式各样的自然遗产破坏行为,为保护工作带来了许多的困境。
有鉴于此,本文试图从立法和实践的角度,分析当前自然遗产法律保护所面临的困境,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本文采用比较研究、案例研究、管理学研究、法经济学研究的方法,对自然遗产保护的立法与实践问题进行分析。本文共分为五章,约14万字。在逻辑上,第一章对自然遗产及相关概念进行界定,第二章与第三章主要探讨自然遗产保护立法中存在的问题,第四章对自然遗产保护在实践中面临的困境进行分析,第五章则对我国目前自然遗产保护的立法现状及问题进行分析,并试图提出完善建议。
第一章共分为四节。第一节对自然遗产的概念进行界定,对自然遗产的内涵和外延进行分析,以明确研究的范围。第二节对自然遗产的表现形式,从纵向和横向两个层面进行了介绍。第三节主要分析了自然遗产的自然特征,及其所具备的科研、生态、审美和经济价值。第四章则比较了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文物、自然资源等相近概念的联系与区别。
第二章共分为三节。第一节从国际公约和软法性文件两个角度介绍了现存的自然遗产保护的法律文件。其中重点介绍了作为自然遗产保护宪法性文件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产生背景和主要内容。第二节则对欧洲、美洲、亚洲和特殊区域的自然遗产保护的法律文件进行了介绍。第三节重点分析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在自然遗产保护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包括自然遗产的界定标准问题、公约适用中的主权限制、世界遗产基金的管理、《世界遗产公约》与其它公约的冲突,以及《处于危险的世界遗产目录》的适用问题。《世界遗产公约》作为目前世界上保护自然遗产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其它国际或区域公约的制定起着示范作用,并对成员国的国内立法起着指导作用。因此,《世界遗产公约》的有效适用,是实现自然遗产国际法律保护的前提和基础。
第三章共分为三节。对目前世界上主要国家的自然遗产保护的立法概况及其经验进行了介绍,并分析了国内立法存在的缺陷,并对各国国内立法出现的新趋势进行了评析。其中第一节从立法概况和立法启示两个角度,介绍了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意大利和韩国的自然遗产保护立法的现状和经验。第二节从立法主体多元化、中央与地方立法的冲突、立法模式的困境、保护内容的不全面、法律责任约束力较弱五个方面分析了目前自然遗产保护国内立法的缺陷。第三节则对晚近世界各国在自然遗产立法方面出现的整合化趋势,进行了介绍和评析,并对未来自然遗产国内立法的发展方向进行了展望。
第四章共分为五节。主要对自然遗产保护中的现实困境进行分析,并试图提出相应的法律对策。在第一节当中,分析了自然遗产保护中存在的国际投资争端,并对争端中的征收及赔偿标准问题、争端的解决方式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见解。第二节主要介绍了自然遗产保护中的水利建设问题,并采用了案例分析的方法,结合美国葛兰峡谷水坝与科罗拉多大峡谷、土耳其伊利苏水坝与哈桑凯依夫古城的现实案例,从生态经济学的角度提出了解决的对策。第三节对自然遗产的管理体制问题进行了分析。首先采用了比较研究的方法,对自然遗产管理中的权属问题、主体问题、经营模式等问题进行了比较分析,并着重分析了自然遗产管理中的土著居民与行政不作为问题。第四节主要对自然遗产保护中的相邻权及其冲突问题进行了介绍。相邻权的冲突在自然遗产保护领域中具有特殊的表现形式,通过对自然遗产相邻权冲突产生原因的分析,并结合传统相邻权解决的模式,对自然遗产相邻权冲突的解决提出了建议。第五节主要介绍了自然遗产保护中的环境公益诉讼问题。通过对现实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考察,对自然遗产保护中公益诉讼制度建立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分析。
第五章共分为三节。第一节介绍了我国目前自然遗产保护的法律现状,包括我国加入国际公约的情况,以及国内的立法情况。第二节对我国目前自然遗产立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和点评。第三节则在之前研究的基础之上,对我国自然遗产保护立法的完善提出了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