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式治理:基于纽约市布鲁克林区的案例研究
【摘要】:在诸多关于治理的代表性概念里,参与式治理突出体现了治理的内部重要条件——政治参与。从“治理”到“参与式治理”,这一演变体现了与传统意义上“统治”的巨大区别。首先权力的来源更加分散化,由单一的政府主体扩大到了个人和社会团体;其次,公民能够真正地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政策输入和输出过程更为民主化和多样化,再次,政府服务的实践导向也更加优先考虑公民的首要需求。如果说治理的实质就是更好地对公共产品进行合理分配,以满足社会不同群体的需求,稳定现有统治秩序。那么这一先决条件必须有公民的利益表达,也就是需要公民的政治参与,在满足了这一条件之后,利益分配的合理性才能成为可能。
然而参与式治理这一概念的提出引申出更多的问题,包括参与的主体、参与的机制、参与的程序和参与的有效性,这些问题反映的是参与式治理概念的内部逻辑,要对参与式治理进行深刻的解读,就必须回答这些问题。理论往往是对现实的解释和思考,必须通过现实案例去考查,本文以美国纽约市布鲁克林区为案例,通过对文献资料的回顾、当地网站资料和官方提供的资料,考察不同主体在对其参与的公共事务治理中的途径、深度和政府回应程度,以理清参与式治理的内部逻辑并证实其适应范围。
通过案例研究,结论认为,美国大都市下行政区的治理模式集中体现了参与式治理这一概念的特征和内部机制,首先,多中心的参与主体基于共同的利益构建了合作的参与网络,政府、社区董事会、邻里组织和非营利组织在合作网络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同时参与的主体通过合作、协商等方式进行公共事务的共同治理;其次,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方式是多层次的,从影响政策、制定政策到直接参与服务,体现了参与的深度,最后,本文由结论出发,提出了启示。
【学位授予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2
【分类号】:D7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