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路径
【摘要】:
现代意义上的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追溯其起源应该是来源于西方的公务员制度,是西方政治文明的基本要求。在国外,引咎辞职已经是一种常规的公务员退出机制,但目前很多国家都还没有关于领导干部引咎辞职的正式法律规定。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更像一种“不成文的规定”。但是在我国,引咎辞职是被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引入的。随着我国引咎辞职相关规定的出台和各地对引咎辞职的尝试推行,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在我国得以逐步确立。它既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和实现社会公平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诉求。
引咎辞职是“有咎”的领导干部主动承担政治责任和道德责任的一种重要方式,是他们自责、自咎的一种行为。但引咎辞职制度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其效果却与制度设计的初衷相差甚远、不尽人意,甚至遇到来自各方面的工作阻力,出现有咎不辞、执行不严、流于形式等现象。一部分“有咎”的领导干部利用对引咎辞职制度的故意歪曲和变相执行,使之成为其逃避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保护伞,严重影响了引咎辞职制度的效力,进而影响到《公务员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公正性,损害了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因此,必须全面完善引咎辞职制度。
本文由五部分组成:第一章从总体上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及创新之处;第二章主要介绍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的一般理论,阐述了引咎辞职制度的内涵、理论基础以及我国实行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的意义;第三章立足我国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的发展现状探讨了我国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的发展历程,分析了其在具体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造成实行困境的原因;第四章结合我国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层次的分析,从道德制度和法律三个方面进行讨论,提出完善我国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的路径;第五章主要介绍本文的写作意图和研究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