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妇女民事法律地位研究
【摘要】:
在几千年中国文明社会的历史中,女性始终是一个受强制、被统治的性别。但传统社会中,女性受禁锢的程度却因朝而异。随着传统社会编织的等级之网由疏到密,封建制度遵循的组织原则也逐步趋于严密。宋代是我国封建社会的成熟时期,封建专制主义加强,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文化趋于保守,宗法礼教更加完善。这些变化不可避免地波及到妇女领域,使得加诸于女性的专制桎梏趋于完备。就现有研究成果的整体情况而言,考察宋代女性社会地位的文章和论文有不少,但研究宋代妇女民事法律地位的文章和论文就不多了。虽然已有不少学者的学术成果内容辐射到这一课题,但是真正进行专题研究的还是颇少,故有对其进行深入研究的必要。笔者将在详细分析史料和广泛吸取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宋代妇女的民事法律地位进行系统研究,以期对这一问题做出较为客观的评价。本文首先考察了宋代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宋代妇女的社会地位。然后从妇女在家庭中的三个不同角色出发,分别论述了作为女儿、妻子、母亲的宋代妇女在财产方面的权利,并把上层女性的财产权作为一个特殊的情况单独加以论述。接着从社会阶层的角度出发,探析了宋代普通妇女与上层妇女的人身权。最后得出了宋代社会女性地位较之前代全面降低,妇女的民事法律地位逐渐下降的结论,并且分析了宋代妇女民事法律地位逐渐下降的主要原因,具体包括四个方面:首先是父权、夫权的强化,其次是经济状况的制约,再次是封建礼教的束缚,最后是社会风气的日趋保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