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滥用的法律规制研究
【摘要】:
专利权滥用行为是指专利权的所有人在现实权利的过程中超越了正常的界限或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导致该权利的不正当行使,损害他人正当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它实质上体现了专利权所有人的个人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之间的冲突,过分强调对专利权所有人的利益,则忽视了对社会公众利益的保护。但是,目前我国对专利权滥用行为的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近些年来,不少企业与外国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见诸报端,比如著名的温州打火机案、DVD专利收费案件、思科诉华为案件等等。目前,我国企业由于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不多,而少数发达国家利用拥有世界上绝大多数知识产权,动辄以保护知识产权的名义,对含有知识产权的商品,如专利产品,贴有合法商标的产品,以及享有著作权的书籍、唱片、计算机软件等实行进口限制;或者凭借拥有的知识产权优势,实行不公平贸易。针对这种情况,我国应尽快地构建自己的专利权滥用控制体系,或者尽快地制定出自己的《反垄断法》,或者在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时候将专利权滥用的行为作为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纳入其调整范围,或者指定出单独的法律对专利权滥用这种行为进行规制。
本文深入分析了对专利权滥用行为的内涵、构成要件及其历史发展;详细并且深入的分析了对专利权滥用行为进行立法规制的必要性;分类介绍了各种专利权滥用行为的具体形式;简单介绍了目前我国立法领域针对该行为的现有规范,指出其不足之处;然后,介绍了其它主要发达国家在相关领域内的先进经验,最后,对构建我国的专利权滥用控制体系提出了几点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