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美德思想研究
【摘要】:随着当代西方美德伦理的复兴,休谟的美德思想越来越受到重视。休谟美德思想产生于17-18世纪英国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的兴盛时期,这一时期也是英国自然科学迅速发展的时期。休谟美德思想表现了这一时期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主要观念。其美德思想吸收了古希腊伦理学中的美德概念,也吸收了当时主流的苏格兰启蒙运动中的经验主义伦理学方法和情感主义元素。其主要特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以探究人性规律为目的的人性哲学;二是以探究客观事实为目的的经验主义;三是指向道德实践的情感主义。休谟美德思想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美德的心理机制。美德是一种心理学意义上的性格特质;美德的判断基于人的情感和理性的认知,其中情感起主导作用;美德的生成依赖个体道德情感和趣味的培养。二是美德的道德地位和价值来源。美德在价值上优先于道德行为以及行为后果;美德的价值主要来源于道德动机的善以及美德产生的效用。三是对美德的分类,休谟根据美德是否是由人的天性自然而然发生,并自然而然得到人们的称赞,把美德分为自然美德和人为美德。自然美德主要是移情和仁慈,人为美德主要是正义。休谟基于美德的效用和愉悦性以及自我和他人的区分,把品质划分为“对他人有用的品质”,“我们自己有用的品质”,“直接令他人愉快的品质”,“直接令自己愉快的品质”。这一种分类方式实质上区分了两种道德类型,一是基于直接的道德情感的利他的积极道德,一种是基于协商和约定的规则体系的消极道德,用于规约个体权利。第二种分类是要说明美德的效用和愉悦性,休谟通过阐述这四种品质,是要把美德的价值建立在我们的真实生活的基础上,这是对神学和苦行主义的道德哲学的颠覆。休谟美德思想的首要影响就在于其道德心理学,安斯库姆、威廉斯等人正是受到休谟道德心理学的启发,对现代道德哲学进行批评,复兴了美德伦理学。休谟的美德思想主要是一种与道德判断首要相关的道德心理学理论,虽然它包含着美德伦理学的某些重要主张和观点,但不能把他的伦理学思想狭窄地划归为美德伦理,这对休谟的伦理学思想研究来说是以偏概全。对休谟美德思想的发展主要是以斯洛特为代表的美德伦理学家构建的情感主义美德伦理学,它与当代的新亚里士多德主义伦理学构成了当代西方美德伦理学的两种最为重要的流派。考虑到当今美德伦理学的发展现状和趋势,研究休谟的美德思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伦理学方法上,休谟在探究德与恶时使用的是彻底的自然主义的经验论方法,从趋势上看,它是未来西方伦理学研究美德的主要方法。休谟对理性和情感在道德心理机制中作用的论述促使美德伦理学家率先开始关注情感在伦理生活中的位置,重新开始重视情感在道德心理活动、道德判断和道德评价中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它启示美德伦理学家重新回到经验论道德心理学路线,着力于道德心理学基础的夯实,而不是急于构建美德伦理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