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与中国外资法问题研究
【摘要】:改革开放伊始,中国就着手制定外资法,以后,从全国人大到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大量法律法规,形成了庞大的外资法体系。这些法律曾经为由封闭走向开放时期的中国吸收外资、利用外资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在改革开放进行了20多年后的今天,人们发现这部法律不再是良法。中国在入世前后对它进行了一些修改,但是其修改的幅度较小,不尽令人满意。现实情况是,中国的外资法既存在与WTO规则不一致之处,也不利于中国利用外资发展经济、提高综合国力目标的实现。于是,中国该如何在履行WTO义务的同时制定一部适合当今国情的外资法成为了立法的热点问题。
从现有成果来看,国内学者的研究大都集中在对外资的国民待遇问题、激励政策和立法的体例问题上,但是意见不一。学者们缺乏对立法的宏观思路研究,且停留在操作层面的研究居多。国外有关此研究的学者不多,现有研究似乎只关注准入程序和履行要求。所以,这些研究远远不能满足中国外资法修订这一伟大工程的需要。
本文正是建立在中国国情的变化和其所承担的WTO义务这一基础之上,对外资法修改中的一些重大问题从经济法学的角度进行了研究。按照经济法学的理论,外资法是对市场进行国家调节的法律之一,以市场调节为基础。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它还要受到国际调节的制约。全文围绕“封闭—开放—入世”这一主线,采用了法理学、比较法学和实案分析的方法,对外资立法的原则、准入的产业政策、投资激励与限制政策以及对外资的国有化问题进行了研究。
在第一章中,作者首先回顾了中国外资立法的历程,肯定了外资法在特定历史阶段上所作的贡献,同时,分析了其不足。然后针对WTO对成员国的要求,指出其差距。在此基础上,介绍了作者对中国外资立法完善问题的基本思路……外资法的调整对象是外国直接投资法律关系,建立从宪法、外资基本法、外资专门法到地方